“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未安排出国(境)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共6.0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增加工作量的情况下,合理使用,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共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政府和各地州、县市政府,工业、经济园区加大在重庆的招商引资力度,省招商委要求驻重庆办事处加强服务,做好联络、沟通及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