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3-23 09:30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8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2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务实、节俭、高效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同时,随着公车改革,我局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作了大幅压缩。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省招商合作局根据省政府安排,拟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2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赴香港、澳门、韩国、日本、法国、新加坡、以色列、意大利以及周边邻国等地开展经济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省招商合作局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2015年相比下降50%,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信、应急、招商公务活动等符合公车管理规定的事项。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省招商合作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境内外来滇投资考察客商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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