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商合作局研究出台《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关于机关干部开展商会(企业)工作的行为准则》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近期,省招商合作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云南省纪委九个严禁》等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关于机关干部开展商会(企业)工作的行为准则》。
该准则对机关干部参加商会(企业)活动、公务调研、业务指导等公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并明确规定机关干部严禁利用工作关系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在商会(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私自联结商会(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向商会(企业)摊派转嫁各种费用等。旨在通过准则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公务行为,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建立健康、清廉的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