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10万吨绿色铝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3-09-01 10:52

项目名称:砚山县10万吨绿色铝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项目类型

R用地类项目  £ 非用地类项目

行业类别:汽车制造业


产业类别:绿色铝


项目概况

投资估算:30亿元。资金筹措方式:企业自筹


建设内容:

拟在云南砚山产业园区绿色铝创新产业园,规划占地面积350亩,计划总投资30亿元,依托产业园已有电解铝项目,推动砚山绿色铝产业、产品向更高价值链攀升,打造高强铝合金缸体缸盖、离合器壳体、变速箱壳体等大中型压铸件,电机壳体、电动变速箱壳体等新能源动力压铸件和转向节、控制臂、櫝梁、转向横拉杆、轴承、齿轮室盖、空调压缩机壳体等中小型压铸汽车零部件。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约60亿元。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云南砚山产业园区绿色铝创新产业园项目地块属性为工业用地四至范围为北至小龙白、南接新村、西接白龙山、东临听湖水库规划占地面积350,规划占地面积350亩净用地面积350,规划占地面积350


项目优势

项目资源优势:砚山县属低纬北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全年无霜期320天以上。年平均气温16.5℃,降雨主要集中在8-9月,干湿分明,立体气候明显。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秋凉,四季温和的特点。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落地砚山建设,园区规划面积1万亩,计划总投资400亿元。以建成“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为目标,以云南宏泰公司203万吨电解铝为依托,围绕“铝水100%就地转化和100%就地精深加工”,推动实施“阳极炭素一电解铝—铝水初加工—铝材精深加工—铝应用—再生铝”全产业链发展。

●公路:广昆、文平、蒙文砚高速公路,G323国道,G248国道。文山民用机场位于境内,距县城5公里。云桂铁路、广昆、平文、蒙文砚高速公路、323国道横贯全境,形成2小时到富宁港、3小时到昆明、5小时到南宁的快速交通格局;

●铁路:铁路:砚山县距桂昆高铁普者黑站67.3公里;

●民航:砚山县内建有文山州唯一的民用机场文山机场。

投资企业发展优势:

●产业链配套完整性: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落地砚山建设,园区规划面积1万亩,计划总投资400亿元。以建成“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为目标,以云南宏泰公司203万吨电解铝为依托,围绕“铝水100%就地转化和100%就地精深加工”,推动实施“阳极炭素一电解铝—铝水初加工—铝材精深加工—铝应用—再生铝”全产业链发展。

●成本效益提升:铝更轻便而且韧性更好。汽车零部件产业是汽车工业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铝合金材料的应用是促进汽车轻量化的最佳选择,能够满足现代汽车从节约能源、降低排放、回收再利用,保护环境,减少雾霾,以及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安全、可靠、舒适等方面对汽车零部件提出的更高要求,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支持政策

《砚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在项目建成投产并实现协议约定产值、税收的前提下,经相关部门验收认定后,县人民政府按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8%给予企业投资奖励,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和扩产促销。

第五条 购买或租赁园区标准厂房奖励。在砚山工业园区内,企业购买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的,按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的评估价出售。对每平方米实现产值1元以上且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在全额付清房款、达到预定产值后按交易价的20%奖励给企业;企业在2年内付清房款的,付款比例分别为第一年支付60%、第二年支付40%,全额付清房款后按交易价的 10%奖励给企业;企业在3年内付清房款的不予奖励,付款比例分别为第一年支付 50%、第二年支付 30%、第三年支付20%。购买厂房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奖励资金在付清房款后30个工作日内兑付。企业租赁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的,对每平方米实现产值1万元以上,在项目建成投产并实现协议约定产值、税收的前提下,前五年租金按10//平方米收取,前三年以先缴后奖的方式进行全额奖励,第六年起按市场价确定。

第六条 财政贡献奖励。新入驻企业自投产当年起,在实现协议约定产值、税收的前提下,1 3 年分别按企业当年对县级财政直接贡献的100%80%50%予以企业奖励,奖励资金只能用于企业的扩产促销和技术改造创新,不得作为企业的盈余分配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 人才引进奖励。在实现协议约定产值、税收的前提下,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年内,经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有资质的高级技术人员(每户企业不超10人),13年分别按其个人对县级财政直接贡献的100%80%50%予以奖励。


要素保障

●是否工业用水: 是

●水价(元/立方米):3.5

●是否工业用电: 是

●电价(元/度):0.4

●电力情况:根据丰、平、枯期价格区别,工业电价约0.4/度,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大工业用户可以参加云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享受优惠电价。


联系方式

责任单位:砚山县投资促进局、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太力化(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何瑞  18088281213、太力化  13887854305

邮箱:1472143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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