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4-26 17:40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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