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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20000059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2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云南省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信部联政法﹝2021﹞5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24号)要求,加快构建我省国家级、省级工业遗产梯度管理体系,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挖掘发展工业文化,弘扬工业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云工信规﹝20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明确了发展方向和目标。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国家把开展工业遗产认定管理工作作为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促进工业文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2017年以来,工业和息化部共发布5批194项国家工业遗产,我省有6项工业遗产被列入其中,这批工业遗产对见证中国工业发展、传承工业精神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3月,工业和息化部修订出台《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申报国家工业遗产需为省级工业遗产。

云南省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1910年开始修建的滇越铁路建成通车后,我省锡矿生产规模迅速扩大,个旧被誉为“中国锡都”。抗战期间,随着国内沦陷区的工厂相继向西南搬迁,我省兴办了一批近代工业企业,当时昆明地区工业企业达80户左右。近现代工业发展以来,我省先后建成了国内第一个水电站、第一个大型机械制造厂,生产出中国第一根电线、第一台望远镜,锡、铜、铅、锌、金等有色金属开采量居全国第一等,这批企业和数个第一既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也为我省留下了一批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工业遗产。 

为抢救保护好我省工业遗产,深入挖掘发展工业文化,传承和弘扬工业精神,形成认定保护一批省级工业遗产、遴选推荐争取列入一批国家工业遗产的梯度保护管理体系,我们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有关国家工业遗产单位意见建议,起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分别征求相关省级部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先后进行了三轮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认定程序、保护管理、活化利用、监督管理及附则6个章节,共35条,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7条)明确了云南省工业遗产工作的依据、云南省工业遗产的定义、工作原则,以及全省工信部门与文旅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及职责分工。

第二章认定程序(共6条)明确了云南省工业遗产的申请条件、流程及需提交的材料等事项。

第三章保护管理(共6条)明确了云南省工业遗产所有权人的主体责任及保护要求。

第四章活化利用(共8条)提出鼓励支持利用工业遗产相关资源建设工业博物馆、申报文物保护、建设工业旅游项目、打造工业旅游基地、发展工业创意等活化利用方向。

第五章监督管理(共5条)明确省级、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遗产所有权人对云南省工业遗产应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办法适用情况以及解释主体和生效时间,鼓励州因地制宜开展州级工业遗产认定管理工作。

、主要特点

一是整合资源,增强力量。有效整合部门政策资源,建立工业和信息化与文化和旅游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形成合力,增强推进云南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挖掘发展工业文化的工作力量。

二是保护利用,良性互动。系统明确了云南省工业遗产认定管理工作体系、鼓励和支持工业遗产活化利用的政策与方向,有利于推动我省工业遗产形成在保护中活化利用,通过活化利用促进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三是完善管理,动态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组织一次复核,适时调整省级工业遗产名单。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工业遗产核心物项原则上不作调减,只作调增。工业遗产活化利用科学决策,充分听取意见,传承好工业文化。建立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动态掌握情况。强化对社会反映集中、面临损毁等问题性质严重的核心物项进行监督查。


 原文: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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