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2024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云公交〔2024〕35号),为方便贯彻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透明、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提供的2023年度有关统计数据,联合制定2024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正文部分。一是明确了云南省202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19类行业门类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二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凡是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标准执行。三是明确了参照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及的“职工平均工资”参照“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有关费用计算。
(二)附件部分。共2个附件,第一个附件是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用开支标准,明确了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和其他人员等3类人员每人每天的费用标准,以及全省16个州市按照一类地区、二类地区分类的具体情况。第二个附件是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明确了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具体标准。
(此件有效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