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精神,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聚焦竞技体育争金夺牌、群众体育惠民利民、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体育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高原特色体育强省。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立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群众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显著增强;体育运动项目布局科学,竞技水平稳步提高;高原特色体育社会化、产业化、智慧化体系进一步完善,体育文化交流不断深化,筑牢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基础。
到2035年,系统完备、规范有效的现代体育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体育领域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便利普及,各项评价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保持西部前列,核心优势项目处于全国领先水平;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身体素质明显提升,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结构全面优化;体育产业做优做强,成为云南国民经济重要产业;体育文化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睦邻友好合作基础更加扎实;体育对外交流更加活跃全面,成为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高原特色体育强省,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云南体育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突出、影响更加广泛,体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原特色体育发展体制机制
1. 健全完善制度。对接国家体育改革顶层设计,落实配套政策,细化制度措施,加快体育领域综合改革步伐,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管办分离、内外联动、各司其职、灵活高效的体育发展新模式,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定期研究体育工作机制,完善政府协同推进体育工作体系和体育工作督查评估机制。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体育部门的协调管理职能,加强对体育赛事、体育市场经营等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依法运营,引领社会力量承担专业化、社会化的体育服务。
3. 推进依法治体。健全体育法规体系,落实体育行政执法改革,构建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反兴奋剂组织,依法建立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
(二)加强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4. 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落实《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围绕“六个身边”便民利民惠民工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公共资源向基层倾斜,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
5. 场地设施提质增效。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和城乡规划工作协调内容,加大投入力度,推动体育基础设施由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构建城市“15分钟健身圈”、智慧体育社区和联通城乡的全民健身步道网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利用城市空置场所、地下空间、公园绿地、建筑屋顶、权属单位物业附属空间发展全民健身设施。结合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全覆盖,提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6. 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延伸到城乡社区,构建纵向到城乡社区、横向联合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强化老年人、残疾人、农民、职业人群、妇女等重点群体体育组织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鼓励运动员、教练员参与志愿服务,探索将符合条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纳入社会工作者序列。推进县、市、区科学健身指导站点提质升级,科学健身深入城乡社区,实现服务规范化、经常化。
7.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促进群众经常性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有组织参加体育锻炼群众的数量。按照“一州市一品牌,一县区一特色”的原则,培育地方全民健身品牌活动(赛事)。按照国家有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民族健身操(舞)等科学规范、亲民惠民的健身方式,促进全民健身常态化。广泛开展各级业余足球赛事活动。拓展陆地冰雪项目活动覆盖面,打造冰雪运动品牌,提升冰雪运动群众参与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比例。开展群众性、国际化体育交流活动。
8. 发展民族体育。丰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空间、展示平台和活动载体,推动民族传统体育大众化、精品化、市场化。建设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挖掘民族传统体育资源,普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推动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健康休闲产业发展。定期举办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支持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和活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探索推广社会化的赛事组织模式,逐步形成赛事、活动、产品等品牌支撑体系。扩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全民健身中的比重和效益,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繁荣发展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体育强省建设的重要力量。
9. 推进体医融合。树立健康促进理念,制定科学健身活动指南,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科学健身服务,整合体育资源和医疗资源,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推进体医深度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
(三)发挥高原特色优势,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10. 建立完善云南特色竞技体育发展体系。着力发挥高原特色体育传统优势,以发展耐力、技能、小级别类项目为引领,做优做强竞走、长跑、马拉松、山地自行车等核心特色项目,持续打造皮划艇、体操、拳击、游泳等云南传统潜优势项目,大力发展足球、篮球、排球等普及性强的项目,构建优势集中、特色明显、资源互补、引领社会的高原特色竞技体育项目布局。
11. 提高训练水平。建立健全符合云南省情的训练管理、反兴奋剂、科研服务、考核评估和综合保障制度。布局和建设体育训练科研工作站点,强化科研攻关和科技保障。完善冬季运动项目管理机制,推动冰雪运动项目发展。发挥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群优势,探索建立多元化训练路径。制定职业体育发展配套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创办职业俱乐部,参加高水平职业联赛。提升重大体育赛事备战参赛水平,积极向国家集训队输送人才,服务保障国内外运动队伍来云南训练比赛。
12. 加强人才选拔培养。建立完善体育人才选拔、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体育系统、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和企业多元投入,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新型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拓展与州市、院校、社企等联办共建省级运动队伍模式。以赛促训,提高人才选拔输送数量和质量。
13. 优化竞赛制度体系。推进赛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与国际接轨的体育竞赛制度,构建符合云南实际、多部门合作、多主体共同参与的体育竞赛体系。细化体教融合制度安排,畅通和规范分级分类参赛通道,推动青少年U系列赛事和学校竞赛有机融合。深化全省运动会、全省青少年运动会改革创新。规范体育竞赛管理,支持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力量举办社会性体育赛事。
(四)深化体育教育融合,夯实体育强省建设基础
14. 完善体教融合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推进体育教育思想、目标、资源、措施等深度融合。强化政府对青少年体育的公共服务职能,鼓励社会力量进入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领域。促进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推动运动项目普及和运动技术水平提升。
15.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师资建设,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师资激励机制,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以足球、篮球、排球、基础大项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开展幼儿亲子体育活动。支持学校体育研究,提升高校体育院(系)教育质量,筹建云南体育大学。
16. 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深化各级各类体校改革,畅通体育人才成长渠道。加强教练员队伍和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提高青少年体育训练水平。探索学校体育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动发展的青少年体育培育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不同层次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
(五)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17. 坚持特色发展。统一规划、科学选址、优化功能,建设集体育训练、赛事、科研、产业发展和国际体育文化交流等多元功能为一体的国际一流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群。完善高原特色体育产业扶持政策体系,优化体育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培育体育龙头企业、特色产品和优势品牌,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高原基地服务、户外运动等体育新业态。
18. 推进融合发展。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聚集产业核心要素,打造完整产业链条。依托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群,培育以昆明为核心的体育产业经济圈、“大滇西”体育旅游发展带和滇东北山地户外运动带等产业集聚区,打造高原体育训练与康复基地品牌,助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挖掘民族民间体育资源,打造民族体育产品创意、生产、销售、服务全产业链,做特少数民族体育产业。打造集体育赛事、体育消费、体育旅游、体育服务、全民健身为一体的云南高原特色体育产业综合体,推进体育产业市场化发展。
19. 促进体育消费。落实促进体育消费政策,研究制定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和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合规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引导群众健身消费。发展时尚体育消费,培育竞赛观赏消费,持续推动体育用品等重点领域消费。
20. 加强体育市场监管。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完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行业自律、公众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体育企业信息归集统计机制,分类指导,分类施策,推进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体育信息公开制度,对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
(六)促进体育交流合作,提升云南对外影响力
21. 服务和融入国家体育外交。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要求,发挥云南地缘区位优势,积极与周边国家开展人文体育交流活动。在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框架下,以开展国际体育品牌赛事活动为依托,丰富体育对外交往内涵,拓展体育交往空间,做“民心相通”的体育使者,促进人文交流及经贸合作。
22. 提升交流合作水平。搭建各类体育交流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民间体育对外交流活动。支持省内体育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和对外服务,培育与国际标准对接的赛事运营团队。运用教育、文化和旅游等交流平台,推动中国传统体育项目国际化发展,提升国际影响力。
23. 打造体育项目国际品牌。持续扩大上合昆明马拉松、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世界杯等品牌赛事的国际影响力,提升“一带一路·七彩云南”系列品牌赛事规模和品质,增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体育赛事辐射力。
24. 深化对港澳台地区体育交流合作。加大云南与港澳台地区体育交流合作力度,构建云南与港澳台地区体育交往合作长效机制。
(七)繁荣体育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
25. 发展体育文化。建设民族民间体育文化传承人和名师队伍,推动云南传统体育项目与旅游文化深度融合。挖掘、整理、征集云南体育史料,筹建云南体育博物馆。支持体育文艺创作,培育具有广泛影响力、突出云南体育特色的文艺作品。鼓励各级各类媒体增加或开辟体育节目、专栏,宣传普及健身知识。
26. 弘扬体育精神。弘扬中华体育精神,讲好祖国至上、拼搏奉献的云南体育故事,树立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的体育价值观。开展云南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其文化价值,培育富有区域特色、具备民族风格、体现时代精神的体育项目。倡导文明观赛、文明健身等体育文明礼仪,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有关部门要完善目标任务分解考核机制,明确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推进落实建设体育强省的重要举措,强化协调联动,形成推动体育强省建设的工作合力,确保体育强省建设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大政策支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要求,完善体育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加快建设体育强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云南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加强规划引领,对接落实国家专项规划,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体育税费政策,对符合推进体育发展的税收、金融、用水、用电、用地等优惠政策,依法依规予以支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
(三)加强人才保障。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适应体育行业特点的人才保障机制,构建体育人才培养引进、选拔任用、调配交流、激励保障等长效机制。
(四)强化科技支撑。创新体育科研机制,研究制定体育科研发展规划,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广泛开展体育科研合作,加强体育科研攻关、科技服务。推进“数字体育”建设,促进云南体育发展现代化、智慧化、便民化。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