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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00000110/202400088
文号
来源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4-05-24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不需再另行制定方案,办理环节、办理材料、办理时限等可结合实际优化简化。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4〕15号)精神,加快推进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落地见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8月底前,依托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云南政务服务网开通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受理端口,实现数据调用,推动实现全省线上“一网通办”;将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专窗,实现线下“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

2024年10月底前,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相关事项集成“一件事”高效办理。

二、职责及分工

(一)省级层面

省医保局负责统筹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的整体推进,适时召开联办单位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流程梳理和优化整合,明确设定和实施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形成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统筹优化改造系统功能,做好与云南政务服务网、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流程梳理和优化整合,明确设定和实施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配合完成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编制。配合按照新梳理的业务流程完成系统对接工作,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二)州(市)级层面

各州(市)在省级层面医保社保联办基础事项发布后,结合工作实际,在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材料方面可进一步进行优化简化,及时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完善实施清单。线下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专窗,实现“一门受理”、“一窗收件”、“一窗出件”,线上依托云南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入口受理办理。

(三)县级层面

各县(市、区)医保社保政务服务经办机构线下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专窗,实现“一门受理”、“一窗收件”、“一窗出件”,线上依托云南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入口受理办理。

县(市、区)结合实际授权下级经办机构、延伸办网点办理事项,指导开展经办服务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完善会商协作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级工作要求,定期组织集中会商,推进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问题会商研判,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同。完成时限:2024年5月中旬前)

(二)梳理服务事项基础材料。全面梳理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重点对生育保险转移接续有关政策进行明确。梳理业务应用场景及流程,对应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支撑办理信息平台等要素,合理整合、精简、优化申请材料和表单后,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完成时限:2024年5月中旬前)

(三)编制工作指引。规范受理要素和审查要点,编制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工作指引,便于业务经办人员线上线下受理审核联办业务。(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四)编制办事指南。按照“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原则,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编制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办事指南。(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五)打通业务办理系统。梳理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需求,推动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的改造升级及整合,对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云南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业务受理、分发、流转、办理、结果反馈集成服务。(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六)开展“一件事”联办服务。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专窗实现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网上办理依托云南政务服务网,掌上办理依托“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实现一网同入同出。(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四、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医保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的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和意见建议。州(市)、县(市、区)医保社保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解决和反馈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加强与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工作对接,确保系统联通,业务办理顺畅。

各级医保社保部门要加强宣传和推广应用,扩大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知晓面。注重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群众满意度。



附件:1.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2.业务流程图.docx

   3.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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