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日前出台《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着力优化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0条措施包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提升利企便民法律服务水平、加大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力度、保障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降低市场主体维权成本等方面。
其中,在发挥“三大平台”职能作用方面,将织密涉企法律服务全方位覆盖网络,依托15923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运用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云南法网、12348热线,为市场主体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涉企法律服务效率,实现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全程网办率达60%以上,即办率达30%以上。
在提升利企便民法律服务水平方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涉企法律服务“三减”行动(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优化涉企公证服务,提升涉企司法鉴定质效,提高法律援助便捷性。在深化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专项行动方面,延伸涉企法律服务触角,推进优质法律服务向乡村、向边境、向法律服务需求无法满足地区延伸。
在加大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力度方面,助力保护市场主体财产权,积极服务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保护,助力企业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加强破产管理领域法律服务。在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创新行为方面,创新拓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快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预防性保护机制,加大跨境贸易法律服务力度。
在多维度保障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方面,持续推进法治民企五年行动,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诚信守法、合规管理,建立“千人法律服务顾问团”,为民营企业从业者提供全方位、高标准的法律服务。在降低市场主体维权成本方面,畅通维权渠道,充分运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方式固定证据、解决争议、保护权益,形成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快保护机制,节约时间成本、人力成本,提升维权效率。
在助力缓解市场主体融资贵融资难问题方面,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职能,规范开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服务,为市场主体办理授信、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抵押保证合同、保理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公证事项,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融资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0条措施还明确,畅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途径,通过调解、公证、仲裁等多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多样、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和服务。同时,强化专项调研及法治宣传,助力市场主体提高依法依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