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苑)近日,昭通市鲁甸县发生4.9级地震,为避免灾后可能对受灾群众饮食健康造成危害,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震后灾区食品安全提示。
地震后食品所处环境及状态可能发生改变,在食用前需注意食品是否安全。
(一)预包装食品。有严密封口的预包装食品如瓶(罐)装饮料、盒装乳制品、袋(桶)装方便食品等,被污水浸泡、建筑物掩埋而无渗漏污染的,经认真清洗外包装并消毒后可继续食用;如有渗漏污染,或外包装明显破损的则不可再食用;同时应避免食用无包装标识、来源不明的食品。
(二)其他食品。无包装或有包装而无密封措施的粮食制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未被污染,且无发霉、腐烂等变质情况的,须清洗后彻底烧熟煮透才可以食用,禁止食用已被污水浸泡、建筑物掩埋,或有明显霉变、腐烂的食品。
(三)食品储存和制作。食品的储存要严防受到微生物、寄生虫、化学品等的污染,畜禽产品、水产品要和其他食物分开存放;食物制作前要用清洁的水认真清洗,不使用污水清洗水果、蔬菜,饭菜要烧熟煮熟,即煮即食,吃剩的食物要及时储存,避免污染,再次食用要彻底加热。
地震可能造成水源污染或供水设施损坏引发水质污染,不确定水质是否安全时,请尽量饮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如需饮用自来水、井水或其他水源水,请将水烧开煮沸10~20分钟杀菌消毒后饮用,切忌饮用生水;使用容器储水的,储水容器和容器内的水要进行彻底消毒后才可以使用,请勿饮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水。
食品储存和加工应远离灾害发生区域,防止余震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同时,还要注意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及加工环境的卫生状况,做好环境消毒。
灾区群众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责任编辑:沐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