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首要环节,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推动我省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1月10日的《天天315》节目,邀请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的工作人员,聊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话题。
嘉宾介绍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处长 刘云峰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处长 郭萍萍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赵鹤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要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工作人员赵鹤介绍: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以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首要环节,便利化、信息化、规范化“三化”全面发力,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推动我省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在“便利化”方面,我省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通过牵头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放宽住所登记限制、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等工作,持续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打通投资兴业“最后一公里”。在“信息化”方面,通过全程网办深入实施、设立登记“一网通办”、深化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等工作,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保障支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规范化”方面,通过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执行登记文书材料规范等工作,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标准一致、流程统一、高效便捷,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总体来看,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以优环境、强服务、促发展为抓手,我省市场主体总量持续稳步增长,投资创业热情有效激发。截至2021年底,市场主体总数突破410万户、达410.97万户,2021年新登记市场主体75.38万户,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年新登记70万户的目标任务。
“证照分离”改革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的重要内容,改革成效明显。全省344项改革事项中,直接取消审批51项、审批改为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33项、优化审批服务250项。2021年7月1日以来,改革惠及市场主体数占比达48.52%,接近一半的市场主体享受到了改革红利。
就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而言,云南省自2017年3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2021年9月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行一系列更大力度改革举措,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如何围绕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处长刘云峰介绍,我省主要通过不断提升准入便利度、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等三项主要措施。其中,在不断提升准入便利度方面,主要包括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等许可事项“跨省通办”、推进权限下放、压减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限、压减许可事项等6方面内容。
在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方面,根据“证照分离”改革中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改革方式的调整,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许可,形成了省州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统一的标准化体系,实现全省范围内同一许可事项、同一名称编码、同一办理标准,进一步推进许可事项的精细化管理。同时按照要求修改完善政务平台上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要素,形成支撑“应上尽上”、“一网通办”的办事指南。
在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方面,认真实施“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落实行政审批、政务事项集中办、一个窗口综合办等要求,集中办理了企业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食品(仅含特殊食品、食盐)生产许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等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
《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牵头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处长郭萍萍介绍,2020年以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实现“全覆盖、常态化”,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体系已全面建立。(一)组织体系全面建立。省直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州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均成立领导小组或相关组织协调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同时,按照国发5号文精神,省、州市两级人民政府均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列入年度绩效考评事项。(二)制度机制持续健全。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口径和标准、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口径和标准、监管数据共享标准、监管数据定期报送等一系列制度规范;16个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相应制定出台了工作细则或实施意见。(三)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两项清单”不断完善、“两库”建设得到充实、计划制定更加科学、计划落实全面推动、监管推进持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