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主持人:关注民生、解读政策,你关心的,“在线访谈”为你解答。大家好!欢迎收看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毅,为大家介绍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赵副局长您好,欢迎来到“在线访谈”栏目。
赵 毅: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来到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推行了一系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措,这其中,“证照分离”是一个高频词汇。到底什么是“证照分离”改革?“证”和“照”具体指的是什么?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
赵 毅:好的。“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综合性改革。这里所说的“证”和“照”,是企业进入市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两把“钥匙”,缺一不可。“证”指的是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赋予企业开展特定经营活动的经营资格。“照”指的是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赋予企业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所谓“证照分离”,通俗来说就是厘清“证”、“照”的功能和关系,把经营资格登记与主体资格登记相分离的登记制度,让企业能够尽快进入生产经营活动状态。
2014年以来,我省推行了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举措,实现了营业执照快速发放、立等可取,基本解决了企业“办照难”的问题。然而部分企业反映,获得商事登记主体资格后,要开展经营业务,还一定程度存在办证多、办证繁、办证长等问题。“证照分离”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将企业开展特定经营活动的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按照不同的改革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尽可能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还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突出“照后减证”,从而有效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主持人:听了您的介绍,相信网友们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已经有了直观的认识。那么,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在哪里?也请您再为我们介绍一下。
赵 毅:刚才我提到,“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综合性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通过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助力更多市场主体轻装上阵投资兴业。对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助企纾困、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稳住经济基本盘具有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激发发展活力。通过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动解决市场主体经营前“办证多”、“办证难”的问题,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轻办事、办证负担,使创新创业热情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加快职能转变。“小切口”、“大成效”,“证照分离”改革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便利送给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政府。改革明确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了部门监管职责,倒逼政府部门做好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坚决防止出现“一放就乱”和监管真空情况。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证照分离”改革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着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让企业在公平、透明、便捷的环境中自主决策、创新发展,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效果明显。去年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总结评估报告显示,受访企业对改革总体满意度达95.11%,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对改革成效高度认可、积极点赞。谢谢。
主持人:谢谢赵副局长,“证照分离”改革确实能够为企业减负,请问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又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赵 毅:任何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需循序渐进。我国“证照分离”改革大体上按照个别试点、局部推广、全面推开这3个阶段不断深化推进。
“个别试点”阶段,“证照分离”改革始于2015年上海浦东新区,当时选取了审批频次比较高、改革后效果比较明显的116项行政许可事项作为改革试点。
“局部推广”阶段,2017年,国务院在全国10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部署推广浦东新区改革试点经验。2019年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所有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乘着这轮改革的东风,我省相继在滇中新区、18个国家级开发区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全面推开”阶段,2018年起,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2021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全部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改革,改革从局部试验到全国范围全面推开。
对我省而言,“证照分离”改革得以顺利实施,得益于前期打下的3个坚实基础。一是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从2019年12月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为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二是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方法步骤,为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三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为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
主持人:请您再详细为介绍一下我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赵 毅:好的,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可以归纳为十五个字,即:建制度、拉清单、分类改、强共享、抓监管。
在“建制度”方面,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共同研究起草全省改革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改革顺利启动实施做好了制度设计,2021年7月1日起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在“拉清单”方面,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严格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梳理公布《云南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省版)》(344项)、《云南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64项)、《云南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5项)等3张清单,清单之外一律放开,企业可自由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在“分类改”方面,对清单内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进四扇门”的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全省344项改革事项中,直接取消审批51项、审批改为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33项、优化审批服务250项。自贸试验区版64项改革事项中,直接取消审批11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8项。我省地方层面设定的5项事项全部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方式进行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直接开展经营;审批改为备案的,企业在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实行告知承诺的,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审批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优化审批服务的,通过下放审批权限、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全面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在“强共享”方面,健全完善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等信息集中归集共享,以信息共享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实现系统互联、信息互通、证照互认,切实打通信息孤岛的部门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在“抓监管”方面,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要求,确保事中事后监管管得严、管得准、管到位。对审批权限属于国家部委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属地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审批部门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或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建立健全审批主体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管衔接、协调配合机制,避免出现推诿扯皮和监管空白。严格落实“四个对”分类监管措施,一是对一般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三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四是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谢谢。
主持人:下面请赵副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目前我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都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赵 毅:好的。今年7月1日全省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以来,在克服市场准入和准营准办障碍、提升企业便利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助推市场主体数量稳定增长。今年以来,受疫情冲击影响,全省新设立市场主体数量自4月以来连续下滑,同比出现负增长,5月、6月下滑趋势更为明显,同比下降15.41%和14.61%。7月开始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后,新设立市场主体数量恢复正增长态势,10月份新设立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增长44.12%。7—10月月均新登记市场主体数62882户,较1—6月月均新登记市场主体数增加了4500多户。截至目前,全省市场主体总量已经突破400万大关、达到404.35万户,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位列第14位,较2020年底上升了一位,在西部12省(区、市)中位列第3位。改革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改革惠企面不断扩大。7月以来,全省共新设市场主体251527户,“证照分离”改革惠及其中119920户,改革惠及市场主体数占比达到了47.68%,接近一半的市场主体切切实实享受到了改革红利。
三是审批服务质量效率不断提高。我省从下放审批层级、压缩审批时限、压减提交材料、推行网上办理、加大监管力度等方面推行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自选动作”事项占比达到了15.65%。各地各部门全面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网上办、手机办,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新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占比达到了44.11%。改革降低了准入门槛,减少了办证环节,节约了办理时间,大幅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是有效区分了“证”、“照”功能。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水平,配套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经营范围登记方式由叙述式“自己填”转变为概括式“选条目”,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高效便利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栏分为“证”涉及的“许可项目”和“照”涉及的“一般项目”,“证”、“照”事项分栏记载、有效区分。谢谢。
主持人:从您介绍的情况看,“证照分离”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改革,改革任务还非常重。在今天节目开始之前,我们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节目预告以后,有很多的网友比较关心改革落地的问题,那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省将从哪些方面着手,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赵 毅:好的。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既要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改革全覆盖,又要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改革涉及面广、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省各地各部门需进一步强化系统集成,统筹推进改革实施的各项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牵头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省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对本地改革工作负总责。
二是加强宣传解读,提供服务保障。扎实做好改革政策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水平,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会同相关涉改部门健全完善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信息支撑。
三是强化督促落实,抓好改革落地。加强督促指导、跟踪问效,推动解决和回应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总结改革的典型经验做法。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省司法厅,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谢谢。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能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效落实,改革的红利能够充分地被释放。再次感谢您做客我们的演播厅。
赵 毅:非常高兴做客“在线访谈”栏目,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今天我们的节目就要跟大家说再见了,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