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是省公安厅领导的承担生态环境、生物安全、森林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职能的直属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加挂“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牌子,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勤务室、警务保障室、队伍建设处、一支队(法制支队)、二支队(侦查技术支队)、三支队(情报信息支队)、四支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支队)、五支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支队)、六支队(食品犯罪侦查支队)、七支队(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八支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支队)。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国务院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工作专项报告精神、围绕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议“6个聚焦发力”要求、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以主业提档升级、队伍更优更强为目标、突出政治建设为引领、提升重点打击、服务大局、要案攻坚、风险防控、以打促治和宣传引导,抓实打好“昆仑2024”、长江禁渔持久战、协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专项任务,不断提升生态警务、民生警务水平,推动全省环食药侦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云南环食药知森领域安全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人员编制情况涉密,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087,066.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087,066.4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1,467.97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087,066.42元,其中:本年收入38,320,152.26元,上年结转收入3,766,914.1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320,152.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1,467.97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087,066.4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087,066.42元,其中:基本支出35,033,952.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65,444.43元,主要原因是民警数量同比减少导致工资性支出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7,053,114.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66,912.4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结转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7,549,994.01元,主要用于总队机关民警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6,387,292.40元,主要用途涉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7,280.00元,主要用于总队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48,356.48元,主要用于总队为机关民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45.18元,主要用于总队为机关民警缴纳的工伤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55,140.62元,主要用于总队为机关民警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34,079.07元,主要用于总队为民警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990.00元,主要用于总队为机关民警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12,388.66元,主要用于总队为机关民警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总额2,775,0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8,84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36,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9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8,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600.00元,下降8.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持平。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年和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45次,共计接待3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文件的具体要求,严格公务接待费的审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8,600.00元,下降9.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8,600.00元,下降9.2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要求,在上年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知识产权:是指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6、昆仑2024::是指公安部于2024年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旨在对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发起的专项打击行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57,422.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9,879.8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在职民警减少导致运行经费减少;二是逐年压缩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南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部门资产总额57,557,159.59元,其中,流动资产1,772,916.39元,固定资产47,543,713.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240,529.2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09,330.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4,95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8项,账面原值565,450.0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655.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至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